环评公示
伊金霍洛旗鑫隆气体生产销售有限公司工业气体生产经营及仓储库房建设项目
服务事项:环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6-15 发布人:猫熊
伊金霍洛旗鑫隆气体生产销售有限公司工业气体生产经营及
仓储库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对伊金霍洛旗鑫隆气体生产销售有限公司工业气体生产经营及仓储库房建设项目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获取途径
1、建设单位通过“[万家]建设项目信息公示网”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15日至2023年6月29日;
2、建设单位通过《内蒙古法制报》进行两次报纸公示,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公示时间在2023年6月15日至2023年6月29日之间;
3、建设单位在项目所在地周边居民区以张贴公告的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15日至2023年6月29日。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YqrYlBSyoEue-_QFBcaivw?pwd=nvq9
提取码: nvq9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涉及公众范围为厂区周边的公众群体。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登陆: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反馈于建设单位邮箱:642360196@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时间为由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 建设单位:伊金霍洛旗鑫隆气体生产销售有限公司
-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无
- 监测单位:无
-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
- 备注:征求意见稿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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